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的通知发表时间:2015-07-08 21:22 关于转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的通知
西山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我区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进行。 一、我区评聘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6月19日前,为高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报主管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之后报送评审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二)6月30日前,为中、初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报主管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批。 (三)9月20日前,为评定和推荐时间。中、初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和推荐,包括授职等工作。 (四)9月30日前,为聘任时间。请各单位对聘任的人员及时办理聘任手续(报聘书、聘任名册、注册薄等)。 二、事业单位评聘有关问题 (一)我区的设岗工作已逐步走入正轨,今年需要调整“岗位设置结构比”的单位,由单位在申报评审前,根据单位实际,在规定比例的范围内上下调整,待聘任时一起审核审批。在岗位设岗调整比例时,一定要从全局考虑,既要预留人才流动的岗位,又要保证在职人员有岗可聘; (二)聘期已满的,竞聘岗位没有变动的续签聘书由主管单位确认盖章存档,有变动的由主管单位确认后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任和工资手续。为保证单位工作稳定,竞聘工作每年9月份进行一次。 三、关于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认定 (一)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49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认定办法的通知》(昆人社通〔2011〕85号)有关规定,申报人员范围为: 1. 所在单位在昆明地区注册,在非公经济组织工作1年以上,并按规定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或在单位《劳动合同登记花名册》(备案)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我市进行申报评审; 2. 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不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 3. 在非公经济单位兼职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非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以该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义申报职称。 (二)申报评审流程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昆明市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116号)规定执行。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关于停止开展我省乡镇企业系统内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4号)规定,2015年起,全省不再开展乡镇企业系统内有效职称资格评定工作,原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11〕249号)和我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统一参加相应职称资格的申报评审。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按下列文件执行 (一)《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11〕249号); (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认定办法的通知》(昆人社通〔2011〕85号);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昆明市工作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办理要求》; (四)《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昆明市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116号); (五)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昆明市特殊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81号)执行。 (六)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7号)和《关于开展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7号)统一部署,2015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原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破格评审及全省各类行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破格评审工作不再单独开展,统一由云南省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从2015年起启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停止使用。表格见附件,或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ynhrss.gov.cn)。表格的填写可手写或电子打印,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表十七须排版在封底)。 (二)参加昆明市各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或需委托及推荐到省各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均按市级文件规定提供。申报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按《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的按《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非公经济单位)》要求顺序装订。 (三)申报评审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封面“申报专业”中写明申报的具体专业,专业名称可参考《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名称一览表》。 (四)《昆明市2015年中级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5)较往年有所变动,新增加了“身份证号”一栏,学历栏目细分为“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名册》仅针对在昆明市组建的评委会申报中级职称时使用,申报高级职称及委托推荐到省各中、高级职称评委会的,不适用该表,继续使用全省《评审审议名册》,表格见附件,或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ynhrss.gov.cn)。 六、其他问题 (一)报评审材料审核时除了要报有关表格和材料外,还需上报评审名册电子版和纸表(一式三份)。 (二)填表时,请注意更新相关表格,按时上报。 (三)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 省、市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