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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资质 建设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发表时间:2015-03-18 21:47
工程设计系列


建设工程设计资质
建设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煤炭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化工石化医药(含原石化、化工、医药)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石天然气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电力(含原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冶金(含原冶金、有色、黄金)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军工(含原航天、航空、兵器、船舶)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机械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商物粮(含原商业、物资、粮食)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核工业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电子通信广电(含原电子、通信、广播电影电视)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轻纺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建材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铁道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公路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水运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民航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市政公用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海洋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水利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农林(含原农业、林业)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建筑(含原建筑、人防)
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 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 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 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 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项办理。

专项工程工程设计资质
建筑装饰专项资质(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资质标准

(一)系统集成商乙级资质
(1)凡在省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攻城业务二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先申报暂停资质。
(2)具有实施两个300万元以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五个以上子系统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并经过一年以上的运行,并证明质量优良的工程实例。
(3)专职从事智能化系统集成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各种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其中必须配备至少1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综合布线技术人员2名;网络专业技术人员2名;自动化控制专业人员2名;强电专业人员1名;硬件管理人员2名;软件开发人员2名;工程管理人员3名;预决算人员2名,以上技术骨干均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具有用CAD完成设计过程的能力。
(二)子系统集成商乙级资质
(1)凡在省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二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先申报暂定资质。
(2)具有实施两个50万元以上智能化子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
(3)专职从事智能化系统集成商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各种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其中必须配备至少1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所申请的子系统必须有2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的主持过该专业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还4应具有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和预决算人员。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具有用CAD完成设计过程的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向办理。


建筑装饰专项资质(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资质标准

(一)系统集成商乙级资质
(1)凡在省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攻城业务二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先申报暂停资质。
(2)具有实施两个300万元以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五个以上子系统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并经过一年以上的运行,并证明质量优良的工程实例。
(3)专职从事智能化系统集成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各种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其中必须配备至少1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综合布线技术人员2名;网络专业技术人员2名;自动化控制专业人员2名;强电专业人员1名;硬件管理人员2名;软件开发人员2名;工程管理人员3名;预决算人员2名,以上技术骨干均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具有用CAD完成设计过程的能力。
(二)子系统集成商乙级资质
(1)凡在省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二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先申报暂定资质。
(2)具有实施两个50万元以上智能化子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
(3)专职从事智能化系统集成商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各种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其中必须配备至少1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所申请的子系统必须有2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的主持过该专业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还4应具有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和预决算人员。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具有用CAD完成设计过程的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向办理。


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资质标准

(一)系统集成商乙级资质
(1)凡在省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攻城业务二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先申报暂停资质。
(2)具有实施两个300万元以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五个以上子系统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并经过一年以上的运行,并证明质量优良的工程实例。
(3)专职从事智能化系统集成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各种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其中必须配备至少1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综合布线技术人员2名;网络专业技术人员2名;自动化控制专业人员2名;强电专业人员1名;硬件管理人员2名;软件开发人员2名;工程管理人员3名;预决算人员2名,以上技术骨干均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具有用CAD完成设计过程的能力。
(二)子系统集成商乙级资质
(1)凡在省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二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先申报暂定资质。
(2)具有实施两个50万元以上智能化子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
(3)专职从事智能化系统集成商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各种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其中必须配备至少1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所申请的子系统必须有2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的主持过该专业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还4应具有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和预决算人员。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具有用CAD完成设计过程的能力。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厅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向办理。


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丙级)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 企业法人管理执照;
(三) 企业章程;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 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丙级

1、法人资格和资产规模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应的赔偿能力,幕墙设计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人员要求
(1)、本单位专业设计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的技术骨干不少于5人(返聘的退休人员不的超过20%);其中建筑类专业(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不少于2人,机械类专业不少于2人,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人。
(2)、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建筑幕墙设计,施工的管理经历。
(3)、必须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总工程师具有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5年以上的建筑幕墙设计、挂历工作经历。
(4)、至少有1名,从事建筑幕墙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是或高级建筑师(不得是返聘人员)。
(5)、至少有2名,从事建筑幕墙工作5年遗少的中级技术职称技术骨干。
3、业绩要求
      具有2年一山的从事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任务的工作资历。有专门设计机构并独立承担过5项,高度在24米以上(竣工并验收)的建筑幕墙工程,工程未发生过设计质量事故。
4、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
      设计、施工图纸、CAD出图率80%; 有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系统;具有交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实际能力,初步建立管理网络系统。
5、管理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挂历体系。

送审程序

一、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提出建议,报省建设厅。
二、 省建设自接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行政许可法》32条(一)至(四)向办理。

注:以上审批时限为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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